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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0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7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梁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名,代表股

份数 3,289,653,5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7.0721%。其中现场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数 3,285,606,6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6.965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股份

数 4,046,8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107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数 109,182,5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899%。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北京

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和李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董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9,461,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42%,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8,990,25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9%。

    1.02 选举丁旭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股 3,289,559,013,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1%,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9,088,0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4%。

    1.03 选举梁兴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股 3,289,559,013,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1%,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9,088,0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4%。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温素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9,577,1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7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9,106,1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0%。

    2.02 选举张洪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9,577,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7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9,106,1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0%。

    2.03 选举张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9,577,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7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9,106,1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0%。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章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9,479,3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4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9,008,35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5%。

    3.02 选举贾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9,479,3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4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9,008,35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5%。

    3.03 选举张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9,577,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7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9,106,1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0%。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89,094,871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00,558,641 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500,375,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5%;反对票 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65%;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8,999,6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5%;反对票

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
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 年-2025 年)》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89,094,871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00,558,641 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499,465,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817%;反对票 1,09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183%;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8,089,6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90%;反对票

1,0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5,707,9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8801%;反对票 3,945,5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99%;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9,470,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44%;反对票 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5,707,9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8801%;反对票 3,949,5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99%;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9,470,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44%;反对票 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5,707,9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8801%;反对票 3,945,5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99%;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和李峰律

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