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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利军2023-04-2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张利军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任职以来勤勉地履行职责,以维护全体股东

 利益为出发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2022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情况。每次表决前,本人均认真的审阅了董事

 会全部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能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利军           9               5                 4                0            0


         (二)2022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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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1      2022-4-25         ——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事项                   同意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情况;
 2      2022-8-24                                                                 同意
                        十一次会议     3.关于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新能信悦)暨关
 3      2022-9-15                                                                 同意
                        十二次会议     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3.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4      2022-12-1                                                                 同意
                        十四次会议     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仪新能、昊
                                       邮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行业标准以

     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研究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

     董事津贴、薪酬方案等事项。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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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实时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

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内部动态信息,研究审议了《关于研究公司编制

ESG 报告目标和计划的议案》。
    本人作为合规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
事会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合规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 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审议了公司《合规手册》、2021 年度
合规工作报告、2022 年度合规工作计划等。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

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且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司

高管座谈交流的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

况等情况,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情况

    (一)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

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

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监督检查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
                               28
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

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

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

见。

       (四)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进一步加强了对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的学习,

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

种方式组织的培训,持续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意识,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

                                29
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

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利军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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