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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陈良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内(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5 月 19 日)勤勉地履

行职责,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董事

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2022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情况。每次表决前,本人均认真的审阅了董事

会全部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能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良        2             1               1                0            0


       (二)2022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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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聘任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开展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购买
 1      2022-4-25                                                                  同意
                       次临时会议       江苏新能股票)
                                        1、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
                                        3、关于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事项;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      2022-4-27                       6、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八次会议
                                        7、关于江苏信托未来 12 个月(2022 年 6 月
                                        -2023 年 5 月)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江苏信托未来 12 个月(2022 年 6 月
                                        -2023 年 5 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情况

            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合规委员会委员,按照各委员会的

     职责规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等方面给予了合理的

     建议,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证券投资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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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且通过现场查阅资

料、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的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财务运行情况等情况,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情况

    (一)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

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

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监督检查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

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

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

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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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

       (四)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进一步加强了对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的学习,

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

种方式组织的培训,持续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意识,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良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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