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9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行、农业银
行、广发银行等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
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授信期限、担
保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将以公司与各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所约定之条款为准。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期限 授信额度(万元)
1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不超过10年 80,000
2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不超过10年 60,000
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不超过1年 30,000
4 其他合作银行 不超过1年 30,000
合计 200,000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
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合作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
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
业务的相关手续。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产负债率低,
且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拓宽筹资
途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