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三楼总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健先生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原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中,21 名激励对象因丧失认购限制性股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
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不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52 人调整为 53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98.00 万股调整为 1,273.50 万
股;预留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2.00 万股调整为 126.50 万股,预留
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2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相符,且激励标准一致,不存
在差异。
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周毓先生为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
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第四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2019 年 3 月 19 日
为授予日,向 53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7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周毓先生为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
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