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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顺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3-16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112,900 股,涉及激励对象为 10 人,占回购注销前深圳市捷顺科
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总股本 644,389,341 股的
比例为 0.0175%。其中,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67,900 股,涉及
激励对象为 6 人,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05%;本次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45,000 股,涉及激励对象为 4 人,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0070%。
    2、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的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644,389,341 股减少至 644,276,441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张旭升等 10 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
已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9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鉴于张旭升等10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其解除
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根据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则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回购注销的原
则”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
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
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
    回购价格调整的计算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先后于2019年6月4日、2020年5月29日完成了2018年度、2019年度
权益分派的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
回购价格调整为3.22元/股=(3.4-0.15-0.03)元/股,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调整
为6.23元/股=(6.26-0.03)元/股。(在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
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
    (三)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112,9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0.0175%。其中,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67,900股,
涉及激励对象为6人,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05%;本次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为45,000股,涉及激励对象为4人,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0070%。
    序号   姓名      首次授予股份(股)       预留授予股份(股)     拟回购股数(股)
     1     张旭升                14,000                          -                 14,000
     2     黄琪                  10,500                          -                 10,500
     3     梁锋                  10,500                          -                 10,500
     4     李承鹏                    8,400                       -                  8,400
     5     曾丽红                10,500                          -                 10,500
     6     周晓龙                14,000                          -                 14,000
     7     蒋双耀                        -                 10,000                  10,000
     8     陈孙成                        -                 15,000                  15,000
     9     王杰                          -                 10,000                  10,000
     10    刘涛                          -                 10,000                  10,000
            合计                 67,900                    45,000              112,900
    (四)回购资金来源及总额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498,988
元,其中,本次回购 6 名首次授予股份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为 67,900 股,
回购价格调整为 3.22 元/股,支付回购资金为 218,638 元;本次回购的 4 名预留
授予股份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为 45,000 股,回购价格调整为 6.23 元/股,
支付回购金额为 280,350 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7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公司已支付张旭升等10位自然人人民币498,988元,其中减少实收资本
112,9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86,088元。
    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44,389,341 股减少
至 644,276,441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353,775           31.40        -112,900   202,240,875            31.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2,035,566           68.60              0    442,035,566            68.61
  三、股份总数    644,389,341   100.00     -112,900   644,276,441   100.00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
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