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
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共计审议 29 个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1/7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十八次会议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第五届监事会第 的议案》;
2022/2/25
十九次会议 2、《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2022/3/11
二十次会议 条件成就的议案》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7、《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4/21
二十一次会议 8、《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议案》;
16、《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2/5/18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
3、《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第六届监事会第 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2/8/22
二次会议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2/10/28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2022/12/23
四次会议 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公司监事会审议并形成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一)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
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合法有效;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行使职权,不
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公
司各部门在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下,良好地完成了年度业绩指标,公司整体管理水
平上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有效
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体系较为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审核定期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
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事项事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核查,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
则,交易价格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
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七)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
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八)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认真、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公平,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出现。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则要求,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份授予、股份回购
注销、股份解锁、授予/行权/回购价格调整、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回购价格的调整、
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成就条件等事项事前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主体均满足相关资格、条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3 年的工作计划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监事会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
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继
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
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监事会将不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
遵守法规方面的监督。一是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二是为了防范企业风险,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解、
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关注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三是经常保持与内部
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审)计事务所的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
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在新的一年里继
续加强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有关培训和坚持自学,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
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
职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
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