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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54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 爱康 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自 2018 年 6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2018-80)。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2018 年 6 月 20 日、2018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83、
2018-92、2018-96)。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
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 2018
年 7 月 4 日 公 司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99)。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2018 年 7 月 18 日、2018 年 7 月
25 日、2018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1、2018-106、2018-112、2018-116)。
    2018 年 8 月 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详 见 2018 年 8 月 3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7)和《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118)。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8 月 3 日(星
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2018 年 8 月 17 日、
8 月 24 日、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121、2018-124、2018-134、2018-137)。
    2018 年 9 月 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
议案》、《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议案》、《关
于变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就本次交易编制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预案》及变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独立财务顾问等事项,详见 2018 年
9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暨继续停牌公告》、《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及《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9、2018-140、2018-141
及 2018-142)。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48)。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 3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各中
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但鉴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
作量较大,公司预计将无法在 2018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并
对外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 2018
年 9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并继续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149)。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有关各方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待公司向交易
所回复问询函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
票复牌。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
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