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增持实施主体”)的通知,计划自 2018 年 10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通
      过二级市场共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 1,200,000 股。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期间过
      半。受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及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影响,
      截至目前,增持实施主体尚未实施增持。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兼总裁易美怀女士、董事袁源女士、董事兼副总裁
史强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ZHANG JING(张静)女士,董事赵剑先生,副总
裁冯晖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他增持实施主体持有公
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1         易美怀                            1,407,921
    2         袁源                              1,450,122
    3         史强                              1,161,095
    4         ZHANG JING(张静)                418,307
    5         冯晖                              133,588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不存在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 6 个月
内,袁源女士因实施增持时误操作,买卖方向错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 5,000 股,成交均价 1.67 元,成交金额 8,350 元,袁源女士将继续履行增持
公司股票的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上述人员计划合计增持股票数量不低于 120
万股,拟增持价格不高于 3.00 元/股,资金来源均为个人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
    3、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10 月 9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
日以上(含 10 个交易日)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股票买卖敏感期及市场融资环境变化等因素,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
    自上述增持实施主体提出增持计划后,受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及金融市
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截至目前,以上增持实施主体尚未实施增持。
    五、其他事项
    1、增持实施主体承诺: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
月内,承诺不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实施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不
在以下期间增持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