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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19-04-0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其持有的宁波宜则 100%的股权,同时拟按相关规定向符
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
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参
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双方接触时,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2、本次交易各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
易的知情人范围,知情人员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信息;
    3、对于本次交易过程中的书面文件,限定放置在指定的独立场所,避免非
相关人员阅读该等文件资料;
    4、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立即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申请公司证券停牌;
    5、公司证券停牌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完成了交易进程备
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递交和在线填报;
    6、公司证券停牌后,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
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根据《保密协议》的规定,各方
应严格保密相关资料,除为本次交易目的而向其他合理需要获得保密资料的机构
或人员进行披露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材料。上述中介机构和经办
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
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公司和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
披露事宜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在整个过程中未发现任何不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