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其持有的宁波宜则 100%的股权,同时拟按相关规定向符 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具 体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前,邹承慧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合计 24.67%的股份,为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前提下,不会 影响邹承慧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邹承慧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 上市的说明》之签章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