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 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 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事前认 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耿乃凡 何 前 杨胜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