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关于与泰兴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泰兴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协议所涉及的合作事项仅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以最终审批情
况为准;
● 本协议的具体事项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
能性,具体以后期合作项目公告为准;
●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与江苏省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泰兴高新区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是
基于各方具有高度的产业契合度,在光伏电站,高效异质结项目等领域全面深化
战略合作,并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各方的产业发展。
本次合作事项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涉及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 年获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立足“生态美、业态优、形态新”的三态立区理念,高新区重点发展新
能源新材料产业,初步形成了高效太阳能电池产业链,包括高效太阳能电池片、
组件生产企业,太阳能电池产线关键装备制造企业,电站运营企业,新能源产业
研究院,设立了新能源产业基金,在区域资源上具有较强优势。
(二)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9909470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启桂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 年 03 月 20 日
注册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北侧 1 幢 203 室
主要股东:邹承慧持有 97.5926%,张家港金贝五号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 2.3810%,郭宗明持有 0.0264%,实际控制人为邹承慧。
经营范围:金属模具的生产、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水净化设备、空气
净化设备、LED 照明设备组装及相关技术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贸
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能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能
源领域内的管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办公设备租赁;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
业财税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珠宝首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江苏省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异质结项目合作
各方拟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设 6GW 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高效组件项目,
预计分三期建设,每期 2GW,共计划用地约 600 亩。其中,项目一期由甲方负责
筹资建设,委托给丙方运营,在项目一期建成达产后,丙方对项目一期进行收购。
项目二、三期的合作内容视一期情况,另行约定。
2、光伏电站项目合作
乙方及丙方作为新能源龙头企业,拥有多个正在运营的光伏电站,甲方具有
较强的区位优势,致力于打造新能源行业标杆示范基地。各方将基于各自资源在
光伏电站领域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合作开发建设等形式。
各方同意在甲方辖区内的屋顶光伏项目资源优先由乙方或其指定的公司进
行合作。
甲方承诺:由甲方本身所属机关及事业单位屋顶资源、和甲方行政管辖的区
域内的企业屋顶资源优先考虑提供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共同为所开发的项目积极寻找投资方,同时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公司之项目开发
提供便利。
乙方承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公司在甲方辖区内屋顶光伏项目资源的开发建
设过程中,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要求。各方对于具体的屋顶光伏项目资源合作另行
签署屋顶资源合作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公司”)合作
江阴金贝一号新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贝一号”)为
乙方的关联公司,注册资本 3 亿元,注册地址为江阴市滨江西路 8 号,主要从事
新能源相关业务。
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在金贝一号完成对于中智公
司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全面尽职调查,并与甲方及中智公司股东就中智公司股权
转让对价及收购条件达成一致,金贝一号实施对中智公司的收购,现有异质结产
线委托给丙方运营。
4、各方达成的其他战略合作
由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其他战略合作,具体内容以各方另行签订的协议约
定为准。
(三)附则
1、本协议系框架协议,各方应当加强推进相关合作事项,具体项目落地将
由相关各方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实施协议。
2、各方同意,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各方应尽合理努力推进就本协议项
下合作内容签订相关具体协议及落实该等协议规定的需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完成的事项。如各方未能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具体协议的签署(除
非各方另行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延迟该日期或达成其他安排),则各方于本协议项
下的合作安排全部终止。已产生的前期相关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各方拟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设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高效组件项目。
一期项目由甲方筹资建设,达到投产条件后再由本公司收购。如果该项目得以实
施,有助于推进爱康异质结项目规模的扩展,快速提高产能。
2、存量资产出售有利于调整资产结构,新增电站开发有利于强强联合,共
同发展相关光伏产业。
3、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细节和模式尚需进一步磋商并签署正式
协议,项目能否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存量资产出售有利于调整资产结构,新增电站开发有利于强强联合,共
同发展相关光伏产业。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
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