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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1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经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代偿部分债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本次交易对手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与本次关联交
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依法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代偿部分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出售电站提供收益保障及差额补足的事前认可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出售电站运维收益提供差额补足具有商业上的必要性和互
利性。出售电站项目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能源工程为其本次出售的三家电站项目
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我
们原则上同意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我们同意
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关于参股公司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方案变更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变更的背景情况及审阅相关议
案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方案变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通过
以资抵债方案变更有效解决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应收账款问题。关联董事均应
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参股公司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方案变更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耿乃凡                      何   前                  杨胜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