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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2021-04-1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承诺独立
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的相关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对苏州慧昊金属、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查,
我们认为,公司为苏州慧昊金属提供担保,江西慧谷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提供担保,爱康能源
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一定程度上降低
公司的担保风险。我们原则上同意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被担保方的
经营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耿乃凡                    何   前                  杨胜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