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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14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13,760.02 万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13,574.01 万元,实际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334.03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
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21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金额 29,990,529
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公
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亏损,且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因
此 2021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现有的盈利能力,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企业发展实际情
况,业务发展规模、资金筹措能力,公司拟定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
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