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1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
的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增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江西金控融租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融资业务提供担
保,江西金控融租是公司参股的国有控股公司,对其担保财务风险较低,风险可
控;为爱康能源集团新增融资提供担保,江苏能链提供反担保,能一定程度上降
低公司的担保风险。涉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应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新增提供担保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耿乃凡 何 前 杨胜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