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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 101 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沈龙强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66 人,代表股份
395,394,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23,849,99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7.2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71,544,0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0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71,544,07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71,544,0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01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提供担保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了《为苏州爱康光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3,635,8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5553%;反对 1,75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85,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425%;
反对 1,75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02 审议通过了《为赣州爱康光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3,635,8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5553%;反对 1,75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85,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425%;
反对 1,75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03 审议通过了《为湖州爱康光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3,630,5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5540%;反对 1,76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4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80,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351%;
反对 1,76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6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04 审议通过了《为江西金控融租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77,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309%;
反对 1,7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6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77,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309%;
反对 1,7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6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关联股东邹承慧、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323,849,9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01%。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05 审议通过了《为赣发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3,627,5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5532%;反对 1,7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4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77,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309%;
反对 1,7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6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06 审议通过了《为爱康能源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93,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537%;
反对 1,7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93,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537%;
反对 1,7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关联股东邹承慧、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323,849,9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01%。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杨亮、苏常青
    (三)结论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