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发利: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3-03-25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08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 2013 年 3 月 14 日发出。会议
于 2013 年 3 月 24 日 13:00 在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
获得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其中监事
刘才庆先生授权委托监事高兰洲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高兰洲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77,165.99 万元,同比下降了 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39.08
万元,同比下降了 80.21%。
本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执行,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39.08 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9,184.94 万元。根据《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
《未来三年(2012 年~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 2012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如下:
以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2,400.00 万元,送红股 0.0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一
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 60,0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5,0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6、《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
7、《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8、《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