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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发利: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4-25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22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00

    2、股权登记日:2013 年 5 月 9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5、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4 月 26 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 2013 年 5 月 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会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
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
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13 年 5 月 10 日~2013 年 5 月 12 日(8: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一楼股权登记处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4、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李巧巧、吴奕伟、吴 娟

   (2)电话:0592-3795740         传真:0592-3795724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24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3年5月13日上
午10:00召开的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
           2、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需经本
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证件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13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我公司(个人)持有厦门
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厦门蒙发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