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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发利: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6-20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34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上午 10:00 在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7 月 10 日上午 10:00

    2、股权登记日:2013 年 7 月 5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5、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台电动轮椅和年
产 12 万台老人椅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增加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6 月 21 日刊载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 2013 年 7 月 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会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
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13 年 7 月 8 日~2013 年 7 月 9 日(8: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一楼股权登记处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4、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李巧巧、吴奕伟

    (2)电话:0592-3795740        传真:0592-3795724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6 月 20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上午 10:00 召开的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 决 意 见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
 1
                       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增加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2
                                   案》



 注:1、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

       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需经本人签

       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证件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13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我公司(个人)持有厦
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厦门蒙发
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