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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发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3-09-30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
为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就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
(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
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
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包含利息收入)
共计 21,411.95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实施要约收购 OGAWA,是实施战略转型及
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若本次要约收购成功,双方将互为一体、优势互补,从而
使公司从一家研发、制造型企业,逐步转型成为一家拥有品牌、渠道、研发、制
造、售后服务能力的健康行业全产业链公司,优化公司整体经营结构,公司自有
品牌营业额将得到大幅提高,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贡献。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
签署页)



独立董事:




      白知朋                   谢永添                  黄印强



                           201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