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发利:关于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3-11-13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69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 名,代表有表决股份共计
171,196,15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3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
会秘书以及鉴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实施漳州康城家居按摩居室新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1,196,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13 年 10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志军,王高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