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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发利: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2015-01-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之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蒙发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蒙发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蒙发利拟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 号文核准,蒙发利向社
会公开发行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56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5,008,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4,992,000.00 元人民币,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437,596,300.00 元超募
资金 1,037,395,700.00 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
验,并于 2011 年 9 月 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392 号《验资报告》
验证。
    1、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中的 87,381,134.7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并经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465 号鉴证报告审核。目前,公司已使用募
集资金 87,381,134.77 元,全部用于置换蒙发利电子年产 10 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
前期投入资金和置换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前期投入资金。
    2、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
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00.00
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3,000 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
7,000 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012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90,000,000.00 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12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1,659.61 万元投资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 12 万台老人椅
项目。
    5、2012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9,100.35 万元投资厦门蒙
发利营销有限公司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2013 年 3 月 24 日、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80,000.00 万元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
60,0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5,0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
诺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
内(包含一年)。

    7、201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厦门蒙发利电子年产 10 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的节余资金
7,318.05 万元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台电动
轮椅和年产 12 万台老人椅项目”的剩余资金 14,093.90 万元,共计人民币 21,411.95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 947.8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96,934.49 万元(包含用
于购买理财而划入理财专户 89,000.00 万元),其中,闲置募资金余额为 21,341.36
万元(包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而划入理财专户 19,000.00 万元),超募集资金余额
为 75,593.13 万元(包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而划入理财专户 70,000.00 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2 亿元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2 亿元,其
中: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超募资金 7.2 亿元及自有资金 3 亿元(其中滚动使用
最高额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
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
规定,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闲置
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的,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
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蒙发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蒙发利本次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
用》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相关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
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
荐意见。
   综上,广发证券对蒙发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胡   军                   叶 勇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