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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发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10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22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发出。
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9 日上午 10:00 在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
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15 年 3 月 9 日作为本次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魏罡先生因在本次授予之日前 6 个月内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魏罡
先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自其最后一次减持本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后授予。
    预留部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董事曾建宝先生、王明贵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此外,因激励对象中,邹剑樵先生、李四平先生分别为
公司董事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的近亲属,邹剑寒先生和李五令先生亦回避表
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王明贵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明贵先生回避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上述议案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9 日
附件
                     王明贵先生个人简历


   王明贵: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
厦门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海外市场部按摩椅业务部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产
品策划部经理。现任公司海外市场部按摩椅业务部销售总监,目前还兼任厦
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王明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