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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发利:《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5-04-27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对照表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14﹞47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厦门蒙发
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序号
              (本栏加粗字体为删除内容)            (本栏加粗字体为新增内容)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厦门蒙发利科
         他有关规定,由原厦门蒙发利科技
                                             技(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
         (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
 1.                                          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
         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营业执照,公司目前的营业执照号
         业执照。
                                             码为 350200200010911。
                                             第 45 条 ┈ ┈ ┈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在股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第 45 条 ┈ ┈ ┈股东大会提供网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络投票或其他投票方式时,按照监 采用网络投票的,依据《深圳证券
 2.
         管部门相关规定确认股东身份。┈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 ┈                               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确认股东身
                                             份;采用其他方式的,按股东大会
                                             通知的方式确认股东身份。┈ ┈
                                             ┈
         第 78 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 78 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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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对照表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
                                            当及时公开披露。


                                            第 176 条 ┈ ┈ ┈利润的分配形
                                            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
         第 176 条 ┈ ┈ ┈利润的分配形
                                            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
         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
                                            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
         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
         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
                                            润分配。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
                                            除特殊情况外,在公司上一会计年
         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
                                            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
         例:除特殊情况外,在公司上一会
                                            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计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
         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4.                                         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所
         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不
                                            载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
         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所载可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供分配利润的 10%。特殊情况是指:
                                            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
                                            润的 30%。特殊情况是指:(1)审
         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
         告;或(2)公司发生金额达到最近一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期经审计净资产 20%以上的重大投
                                            告;或(2)公司发生金额达到最近一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
                                            期经审计净资产 20%以上的重大
         集资金项目除外)。┈ ┈ ┈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
                                            新增第 176 条第(九)项 利润分配
                                            方案的实施: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
 5.
                                            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两个月内,董
                                            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新增第 177 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
                                            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6.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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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对照表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一)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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