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发利: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5-22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48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9,65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69,6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54,475,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7 邹剑寒
2 01*****628 李五令
3 01*****227 张泉
4 01*****919 魏罡
5 01*****682 曾建宝
6 01*****460 刘才庆
7 01*****642 屠根林
8 01*****241 蔡坤平
9 01*****800 方敏
10 01*****667 陈海洲
11 01*****484 庄文胜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5 月 2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2015 年 5 月 15 日) 公积金转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5,637,770 50.22% 92,818,885 278,456,655 50.22%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9,650,000 2.61% 4,825,000 14,475,000 2.61%
04 高管锁定股 175,987,770 47.61% 87,993,885 263,981,655 47.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012,230 49.78% 92,006,115 276,018,345 49.78%
1、人民币普通股 184,012,230 49.78% 92,006,115 276,018,345 49.78%
三、股份总数 369,650,000 100.00% 184,825,000 554,475,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54,475,000 股摊薄计算,2014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25 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
咨询联系人:李巧巧、郑家双
咨询电话:0592-3795714
传真电话:0592-3794724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