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发利: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公告2015-06-03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50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6 月 2 日,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接到公司股东张泉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张泉先生于近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50.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本次减持后,张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21.6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37%,不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比例(%)
张泉 大宗交易 5 月 28 日 23.94 元 300.00 0.54%
张泉 大宗交易 6月1日 22.95 元 450.00 0.81%
合 计 750.00 1.3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792.90 1.43% 42.90 0.08%
张泉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78.70 4.29% 2,378.70 4.29%
合计持有股份 3,171.60 5.72% 2,421.60 4.37%
二、承诺履行情况
张泉先生作为公司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公告日,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421.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37%,不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减持的股东张泉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不属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