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发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6-03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蒙发利
股票代码:0026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张泉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 168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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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蒙发利”)
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蒙发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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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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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蒙发利 指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泉
本报告书 指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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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现任公司职务:董事、副总经理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 168 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日本国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泉先生不再为蒙发利持股 5%以上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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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张泉先生个人财务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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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71.6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72%。
2015 年 5 月 28 日、2015 年 6 月 1 日,张泉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35%。本次减持后,张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21.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37%,不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比例(%)
张泉 大宗交易 5 月 28 日 23.94 元 300.00 0.54%
张泉 大宗交易 6月1日 22.95 元 450.00 0.81%
合 计 750.00 1.3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792.90 1.43% 42.90 0.08%
张泉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78.70 4.29% 2,378.70 4.29%
合计持有股份 3,171.60 5.72% 2,421.60 4.37%
3、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在公司任职外,还担任济南蓝石田源置业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421.60 万股,其中
2,378.70 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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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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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信息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泉先生作为公司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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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泉
签字:
签署日期:2015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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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张泉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2-379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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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厦门
股票简称 蒙发利 股票代码 0026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张泉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3,171.60 万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5.72%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750.00 万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比例: 1.35%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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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泉
签署日期:2015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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