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62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厦门蒙发利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厦门蒙发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 年 6 月 8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85 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1 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300,000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额 554,475,000 股的 0.05%,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在 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 转让。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期间 解锁比例 自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 第一次解锁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上市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 第二次解锁 6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例(%) 魏罡 董事 30 0.05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并登记的权益数量与公司 2015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完 全一致。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厦门蒙发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立会师报字(2015)第 114493 号),审验 了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11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15 年 6 月 11 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1,455,000.00 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155,000.00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11 日止,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4,775,00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554,775,000.00 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8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7 月 16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8,456,655 50.22% 300,000 278,756,655 50.2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4,475,000 2.61% 300,000 14,775,000 2.6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4,475,000 2.61% 300,000 14,775,000 2.66%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263,981,655 47.61% 263,981,655 47.5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6,018,345 49.78% 276,018,345 49.75% 1、人民币普通股 276,018,345 49.78% 276,018,345 49.7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554,475,000 100% 300,000 554,775,0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554,775,000 股摊薄计算,2014 年度 每股收益为 0.25 元。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54,475,000 股增加至 554,775,0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 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分别持有公司 27.84%、27.84%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剑寒 先生、李五令先生分别持有公司 27.83%、27.83%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