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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发利: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泉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8-07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71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泉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7 月 9 日,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张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定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 2,000.00 万元人
民币。具体详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接到董事、副总经理张泉先生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
张泉先生以约 15.62 元/股的平均成交价格完成增持本公司股票 128.13 万股,合计金
额 2,001.94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泉先生通过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已设立
的安盈【10】号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公司股份 128.13
万股,增持金额为 2,001.94 万元。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23%,平均增持价格
约为 15.62 元/股。
    本次增持前,张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21.6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37%。本次增持结束后,张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49.73 万股,占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 4.60%。
    二、其他说明
    1、张泉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2015】51 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 号)等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
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