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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发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12-19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
为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就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 关 于 与 MEDISANA     AG 主 要 股 东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以 及 向
MEDISANA AG 股东发出要约收购意向的独立意见
    针对上述两个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若本次收购成功,公司的产业链优势
将为MEDISANA品牌在欧洲市场的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同时MEDISANA公司
的家用医疗级产品线和技术,以及成熟的服务平台和运营经验,将增强公司在健
康产业领域的竞争力,弥补公司在健康服务领域的短板和不足,加速公司依托产
品优势,建立特色健康服务模式。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印强               白知朋               刘志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