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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发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12-24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107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1月28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2,000.00万元闲
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72,0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
3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
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其中自有
资金30,000.00万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邹剑寒
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
原因、相关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详见于2015
年1月13日,2015年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在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厦
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自有资金理财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9020111010010000027106;
              9020410010010000953009。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
农商银行同鑫盈第 461 期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 72,00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 20,000.00 万元人民币进
行现金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厦门农商银行同鑫盈第 461 期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理财金额:112,000.00万元人民币

    4、理财产品期限: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20日

    5、理财产品投资方向:

    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同业借款、债
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票据质押式回购等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债
券资产(包括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流通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
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
工具、公司债、企业债、交易所债券、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固定收
益类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要求其他投资品种。

    6、预计年化收益率:4.70%/年

    7、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自有资金

    8、主要风险揭示

    (1)信用风险:由于本理财计划资产组合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及投资
于以上范围的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专户理财、其他固定收益类投
资工具等,客户可能面临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出现违约的情形,产生收益损失甚
至为零的情况。

    (2)市场风险:本理财计划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
场风险。

    (3)流动性风险:客户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获取到期兑付投资金额,可能
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因物价
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
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
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为零。

    (5)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本理财计划募集期结束,如本理财计划募集总
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厦门农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
本理财计划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则厦门农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
计划募集失败。如不能起息,客户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 个银行工作日内
返还。

    (6)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厦门农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
计划,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及不能进行再投资的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交易平台系统性故障等不可
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理财计划资产收
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
响本理财计划的收益安全。

    (8)信息传递风险:厦门农商银行按照《计划协议书》及本理财计划说明
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客户可通过厦门农商
银行营业网点以及厦门农商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客户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
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客户其他原因导致厦门农商银行无法及时
联系客户,则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

    (9)管理风险:由于厦门农商银行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投资的判断,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
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收益为零。

    二、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主要采取风险措施如下: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
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
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
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自有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
农商银行同鑫盈第442期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13,000.00
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该产品已于2015年12月22日到期,并收回本金
13,000.00万元人民币和理财收益89.75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农
商银行同鑫盈第354期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
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该产品已于2015年10月26日到期,并收回本金10,000.00
万元人民币和理财收益171.56万元人民币;

    3、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农
商银行同鑫盈第314期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
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该产品已于2015年12月22日到期,并收回本金5,000.00
万元人民币和理财收益175.70万元人民币;

    4、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
农商银行同鑫盈第259期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
85,0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该产品已于2015年12月22日到期,并收回本
金85,000.00万元人民币和理财收益5,072.05万元人民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厦门农商银行同鑫盈第
461期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书》;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