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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发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2-05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6-03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发
出。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4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
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拟向下述 8 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 250,000.00 万元
人民币(详见下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与下述银行机构签
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申请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银行                           申请额度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莲前支行                  80,00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50,000.00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东区支行                  40,000.00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00.00
 5      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15,000.00
 6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5,000.00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5,000.00
 8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5,000.00

                             合计                                  250,000.00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1,000.00 万元闲置资
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2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 79,0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60,0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其中自有资金 60,000.00 万中,滚动使用
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
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刘才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
象的条件,同意公司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其持有尚
未解锁的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回
购注销手续。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16 年 2 月 4 日作为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部
   份余下未授予的 72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再实施授予。
         因本次激励对象李明达先生为公司董事李五令先生近亲属,李五令先生回避
   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刘才庆先生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
   持有全部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5,462.50 万股减少为 55,447.50
   万股;同时,因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已确定为 2016 年 2 月 4 日,授予登记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5,447.50 万股增至 55,495.50 万股;现需对《公司章程》
   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462.50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495.50 万。

第 18 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5,462.50 万股,均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5,495.50 万股,均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董事
   会决定在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增减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
   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采用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1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
告》;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6、《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