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发利: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10-25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6-68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漳州蒙
发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蒙发利”)、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蒙发利电子”)、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发利健
康”)与福建和动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和动力”)发生必要的
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800.00万元人民币,预计关联交易情况
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16 年预计 2015 年
公司子公司 关联方
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金额
漳州蒙发利 1,300.00 0.00
蒙发利健康 福建和 900.00 0.00
模具采购
动力
蒙发利电子 600.00 0.00
合 计 2,800.00 0.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魏罡先生
已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
额范围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福建和动力的基本情况,
1、注册号:91350603MA34919Q88
2、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腾北路42号
3、成立时间:2016年6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佘漳南
5、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模具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智能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
配件及设备、数控加工设备、机器人、智能家居、机电设备及针车类制品、五金
制品等。
(二)福建和动力主要股东及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蒙发利健康持有福建和动力24%股权,公司董事魏罡先生、监事
唐志国先生、周宏先生、副总经理陈淑美女士通过共同出资成立的厦门和安达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间接持有其10%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关联方名称 股东 持股比例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佘漳南 39.70%
蒙发利健康 24.00%
福建和动力 戴华国 13.36% 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
智能科技有 股票上市规则》10.1.3
廖向农 10.74%
限公司 规定的关联关系。
厦门和安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10.00%
刘文柱 2.20%
注:魏罡先生、唐志国先生、周宏先生、陈淑美女士分别持有厦门和安达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22.5%、22.5%、22.5%、32.5%的权益。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福建和动力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与公
司子公司合作顺利,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采
购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
性关联交易,符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各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
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
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
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模具采购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
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
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
价依据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