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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12-0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佳华智
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奥佳华超募
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 号文核准,奥佳华智能健康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52.00 元 / 股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56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5,008,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4,992,000.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392 号《验资报
告》。
       截 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 , 公 司 已累 计 直 接投 入 募 集资 金 项 目金 额
329,525,554.21 元,累计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 759,700,000.00 元,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53,084.37 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总额                                              1,560,000,000.00

 1-1      减:发行费用                                                 85,008,000.00
  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74,992,000.00

 2-1     四个项目累计资金投入                                        329,525,554.21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7,381,134.77

 2-2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619,101,414.94

 2-3     购买理财产品                                                759,700,000.00

 2-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其它费用的净额                      233,688,053.52

  3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3,084.37

       (二)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订)》(2011 年 10 月 13 日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
充协议签订具体情况如下:
       1、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9 月 29 日,子公司漳州康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简称“漳州康城”)与广
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分别与相关各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
定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01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补充协议》;2011 年 10 月 31 日,子公司漳州康城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定存金额                账户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限
                                                           (元)                  (元)
奥佳华智能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2901014210014536          -            -   274,305.54
康科技集团股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份有限公司
  (注 1)
漳州康城家居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用品有限公司                    7342010182200110185           -        -     78,778.83
                 公司厦门分行
  (注 2)
                             合计                                          353,084.37

    注1:2016年12月21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52,900.00万元用于购买厦门农商行“丰泰”

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0日;

    注2:2016年12月21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22,000.00万元用于购买厦门农商行“丰泰”

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0日;

    2017年3月16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1,070.00万元用于购买厦门农商行“丰泰”人民

币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20日;

    二、已披露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10,000.00 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3,000.00 万
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7,000.00 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实施完毕。
    (二)2013 年 9 月 28 日,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
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厦门蒙发利电
子年产 10 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
产 6 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 12 万台老人椅新建项目”的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947.80 万元)共计 21,411.95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实施完毕。
    (三)2016 年 10 月 24 日,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
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项目节余资
金 413.71 万元,超募资金 30,084.48 万元,共计 30,498.19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三、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
司的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603.1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603.1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需要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履行的程序及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来
源于超募资金的部分满足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的要求。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生效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
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军                叶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