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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2017-12-07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7-86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议案
七、议案八的决议内容有误,现作如下补充更正:
   更正前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张剑英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
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4 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 万股,回购
价格 8.54 元/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更正后: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张剑英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
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4 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 万股,回购
  价格 8.54 元/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更正前: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张剑英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
  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为此,张剑英先生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
  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 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
  将由 56,074.40 万股减少为 56,070.40 万股;现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074.4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070.40 万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6,074.40 万股,均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6,070.40 万股,均为
第 18 条
           普通股。                              普通股。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
  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
  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董事会决定在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减
  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更正后: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张剑英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
  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为此,张剑英先生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
  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 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
  将由 56,074.40 万股减少为 56,070.40 万股;现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074.4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070.40 万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6,074.40 万股,均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6,070.40 万股,均为
第 18 条
           普通股。                              普通股。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