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奥佳华: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7-12-21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7-88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2017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19 日~12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 15:00~2017 年 12 月 20 日 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 名,代表有表决股份共
315,517,606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267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6 人,代表有表决股份 314,480,148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6.082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1 人,代表有表决股份 1,037,458 股,约占公司总
股份数的 0.1850%。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
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517,6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09,45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517,6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09,45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517,6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09,45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517,6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09,45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517,6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09,45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517,6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09,45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5 日、2017 年 12 月 7 日刊载于《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2、律师姓名:陈志军、曾彩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