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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31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 -38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发
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通讯
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
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关于预留股份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以 2018 年 5 月 30 日作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董事王明贵先生作为本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激励对象回避
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
场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近期搬迁至新的办公场所。公司搬迁至新的经
营场所后需要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备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法办理工商
备案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经营场所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 168 号(五楼)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八楼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余玉琳女士因个人原因离
  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注
  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50 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50 万股,回购价格 8.54 元/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法办
  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余玉琳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
  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为此,余玉琳女士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
  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50 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50 万股,公司
  股份总数将由 56,070.40 万股减少为 56,059.90 万股。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
  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
  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章程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070.4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059.90 万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6,070.40 万股,均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6,059.90 万股,均为
第 18 条
           普通股。                              普通股。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采用现场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
  的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意见,
详见公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5、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7、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授
予及部分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