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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31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42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上午 11:00 在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符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5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90 万
份股票期权和 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余玉琳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
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为此,其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注
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50 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50 万股,回购价格 8.54 元/股。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