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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77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1:00 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公司八楼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的反
映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168 名,168 名激励对象达到 100%解
除限售要求。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部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中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