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佳 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 奥佳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 查。有关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 号文核准,奥佳华智能健康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52.00 元 / 股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56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5,008,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4,992,000.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392 号《验资报 告》。 截 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 公 司 已 累 计 直 接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金 额 329,525,554.21 元,累计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 493,000,000.00 元,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257,408.90 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总额 1,560,000,000.00 1-1 减:发行费用 85,008,000.00 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74,992,000.00 2-1 四个项目累计资金投入 329,525,554.21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7,381,134.77 2-2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925,133,114.94 2-3 购买理财产品 493,000,000.00 2-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其它费用的净额 273,924,078.05 3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57,408.90 (二)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订)》(2011 年 10 月 13 日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 充协议签订具体情况如下: 1、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9 月 29 日,子公司漳州康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简称“漳州康城”)与广 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分别与相关各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 定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01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补充协议》;2011 年 10 月 31 日,子公司漳州康城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定存金额(元) 期限 账户余额(元) 奥佳华智能健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科技集团股份有 2901014210014536 -- 462,247.49 限公司厦门分行 限公司(注 1) 漳州康城家居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品有限公司(注 7342010182200110185 795,161.41 司厦门分行 2) 合计 1,257,408.90 注1:2018年6月22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25, 300.00万元用于购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12月19日; 注2:2017年12月21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24, 000.00万元用于购买厦门农商银行“丰 泰”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期限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19日。 二、已披露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10,000.00 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3,000.00 万 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7,000.00 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实施完毕。 (二)2013 年 9 月 28 日,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 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厦门蒙发利电子 年产 10 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 的节余资金及“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 12 万台老人椅新建项目”的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947.80 万元)共计 21,411.95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已经 实施完毕。 (三)2016 年 10 月 24 日,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 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项目节余资 金 413.71 万元,超募资金 30,084.48 万元,共计 30,498.19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四)2017 年 12 月 3 日,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603.17 万元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 司的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25,404.21 万元、剩余超募资金 26,004.0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 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漳州康城家 居按摩居室新建项目”。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资 金 1,316.71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5,404.21 万元(包含用于保本型理财产 品购买而划入理财专项账户的 24,000.00 万元,预计理财收益 1,324.70 万元,账 户余额 79.51 万元)。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5,404.21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二)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26,004.02 万元,包含用于结构 性存款而划入理财专项账户的 25,300.00 万元,预计理财收益 657.80 万元,账户 余额 46.22 万元。本次拟将剩余超募资金 26,004.02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5.06%。 四、履行的程序及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来源于超募资金的部分满足每十二个月 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要求。 公司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系“漳州康城家居按摩居室新建项目”终止 实施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前述募投项目终止事项已经 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事项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上述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 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要求,本次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 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广发证券对奥佳华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军 叶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