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2614 证券简称:奥佳华 编号:2019-24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 25.00 元(含 25.00 元/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规定:在《回购细则》施行前,
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
《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明确回购方案中各种用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
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
披露。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回购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公
司的长远发展,确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
关方案并在通过相应审议程序后予以实施。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未能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公司将在履行相应
审议披露程序后将未被授出的股份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除上述事项发生变化外,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18-71 号)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