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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6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志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将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其中 3 次现场+通讯会议,6 次通
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 5 次股东大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
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 201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独立意
       时间                                            事项
号                                                                                              见类型
1    1 月 16 日 关于 2018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3 月 26 日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云享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3 月 26 日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4 月 24 日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同意
11   5 月 30 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5 月 30 日 《关于注销部分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13   6 月 12 日                                                                                  同意
                  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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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8 月 27 日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                                          同意
15   8 月 27 日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8 月 27 日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8 月 27 日 关于注销部分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18   10 月 29 日                                                                                同意
                   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9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1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22   12 月 3 日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3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4   12 月 3 日 关于 2019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 2018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工作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2018 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及
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2018 年,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 13 天。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就公司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名,并对其任职
资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门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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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报酬情况进行的审议;同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注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实施,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发表意见及建议。

     3、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公
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 年本人共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并对
审计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指导,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和进
度情况。对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事项给予了合理的建议,对财务报告、募集资金
使用、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五、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加深对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公司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9 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 liuzy420@xmu.edu.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刘志云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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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薛祖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将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现场会议,其中 3 次现场+通讯会议,6
次通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股东大会 2 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 201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
人对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独立意
       时间                                            事项
号                                                                                              见类型
1    1 月 16 日 关于 2018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3 月 26 日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云享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3 月 26 日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4 月 24 日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同意
11   5 月 30 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5 月 30 日 《关于注销部分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13   6 月 12 日                                                                                  同意
                  议案》的独立意见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   8 月 27 日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                                          同意
15   8 月 27 日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8 月 27 日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8 月 27 日 关于注销部分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18   10 月 29 日                                                                                同意
                   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9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1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22   12 月 3 日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3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4   12 月 3 日 关于 2019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 2018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工作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2018 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及
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2018 年,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 13 天。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
报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同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注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发表意见及建议。

      2、审计委员会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公
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 年本人共召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
并对审计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指导,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果
和进度情况。对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事项给予了合理的建议,对财务报告、募集
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五、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加深对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公司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9 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 zyxue@xmu.edu.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薛祖云
                                                      2019 年 4 月 24 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常小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将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现场会议,其中 3 次现场+通讯会议,6
次通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 1 次股东大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 201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
人对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独立意
       时间                                            事项
号                                                                                              见类型
1    1 月 16 日 关于 2018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3 月 26 日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云享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3 月 26 日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4 月 24 日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同意
11   5 月 30 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5 月 30 日 《关于注销部分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13   6 月 12 日                                                                                  同意
                  议案》的独立意见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   8 月 27 日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                                          同意
15   8 月 27 日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8 月 27 日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8 月 27 日 关于注销部分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18   10 月 29 日                                                                                同意
                   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9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1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22   12 月 3 日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3   12 月 3 日 关于公司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4   12 月 3 日 关于 2019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 2018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工作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2018 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及
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2018 年,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 13 天。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就公司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名,并对其任职
资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门意见。
      2、战略委员会
      参与战略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对公司发展战略及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与研究,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为公司技术发展与中医理论的结合提供建议与支持。
     五、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加深对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公司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9 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 xrchang1956@163.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常小荣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