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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65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发出。
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公司八楼会
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通讯出

席本次会议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刘博、陈德元、赵业华、陈长锴因个
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
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70 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70 万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郑文红、海春光、周杨、桂杨勇、汪定文、陈威

豪、徐绍华、刘韦志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为此,
郑文红、海春光、周杨、桂杨勇、汪定文、陈威豪、徐绍华、刘韦志已不再满足成
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
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共计 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股份总数将由 56,145.75 万股减少为 56,133.75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56,145.75 万元
减少为 56,133.75 万元;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
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现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145.75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133.75 万
   第6条
             元。                                  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6,145.75 万股,均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6,133.75 万股,均
  第 18 条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
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董事会将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9 年度

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 2019 年银行授信额度 5.00 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
的相关法律文件。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意见,详
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关于增加 2019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6、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