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了解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 的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的整体安排及市场情况确定,能够满足 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祖云 蔡天智 阳建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