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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75 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 9:15~

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 8 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 及股东 授权代表 共计 10 名,代表 有表决权 股份共

279,130,588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17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 场会议 的股 东及股 东授 权代表 共有 8 人, 代表有 表决 权股份

275,361,428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4.804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69,160 股,约占公司

总股份数的 0.6133%。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数的 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79,130,5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8,904,79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20 年 9 月 1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公

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邢志华、张剑锋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