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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关于增加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2020-11-25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91 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金融衍生
品交易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
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 42,000.00 万美元以内。具体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 2020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 2020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新增 2020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远期
结售汇业务)额度 5,000.00 万美元,本次增加后累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超过

47,000.00 万美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二、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相关项目。

    三、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

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制度就公司管理原则、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审批及授权、外汇远期交
易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
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

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
且责任落实到岗位,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

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

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新增 2020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 5,000.00 万美元,本次增加后累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不超过 47,000.00 万美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同意根
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本次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事项有
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执行,公司已履行了现
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

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增加 2020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