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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0-11-25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奥佳
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对奥佳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奥佳华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200,000,000 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 1,200 万张。
扣除承销费用 11,6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1,188,400,000 元,已由方正
保荐于 2020 年 3 月 2 日汇入奥佳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
其他发行费用 3,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5,400,000 元,其中,
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826,415.09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
体情况如下:




                                         1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注 [1]                                    1,188,400,000.00
  2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63,381,451.19
  3       购买结构性存款                                                 700,000,000.00
  4       小 计                                                           25,018,548.81
  5       利息收入                                                         1,811,415.89
  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6,829,964.70

      注[1]:含部分发行费用。

      (三)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设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情
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人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
                                                  8004100000006041          7,945,501.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       支行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4901012400146694        160,553.60
                           厦门分行营业部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960100100402749      12,129,343.03
      备有限公司           厦门观音山支行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0386001040049589         6,594,566.60
      备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合计                               26,829,964.70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
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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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理财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
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
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的,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
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期限、收益等。

    三、相关批准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
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3
    (二)监事会审议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
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后,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
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保本浮
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产品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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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世通                刘伟生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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