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权,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
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决议 会议决议披露索 会议决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情况 引 披露日期
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债券利率;
(2020-05)关于第
(3)转股价格的确定;
第四届监 四届监事会第二
审议 2020 年 2
事会第二 2 月 20 日 (4)到期赎回条款; 十次会议的公告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通过 月 21 日
十次会议 (披露网站:巨潮
(6)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资讯网)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0-13)关于第
第四届监
四届监事会第二
事会第二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审议 2020 年 3
3月6日 十一次会议决议
十一次会 案》。 通过 月 10 日
的公告(披露网
议
站:巨潮资讯网)
(2020-22)关于第
第四届监
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届监事会第二
事会第二 审议 2020 年 3
3 月 24 日 2.《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十二次会议决议
十二次会 通过 月 26 日
资金的议案》。 的公告(披露网
议
站:巨潮资讯网)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2020-37)关于第
第四届监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 四届监事会第二
事会第二 审议 2020 年 4
4 月 26 日 议案》; 十三次会议决议
十三次会 通过 月 28 日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的公告(披露网
议
6.《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站:巨潮资讯网)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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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5)关于第
第四届监
四届监事会第二
事会第二 审议 2020 年 6
6 月 2 日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决议
十四次会 通过 月3日
的公告(披露网
议
站:巨潮资讯网)
(2020-49)关于第
第五届监 五届监事会第一
审议 2020 年 6
事会第一 6 月 19 日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次会议决议的公
通过 月 20 日
次会议 告(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020-59)第五届
第五届监 告的议案》; 监事会第二次会
审议 2020 年 8
事会第二 8 月 25 日 3.《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议决议公告(披露
通过 月 26 日
次会议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网站:巨潮资讯
案》; 网)
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0-70)第五届
第五届监 1.《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第三次会
审议 2020 年 9
事会第三 9 月 9 日 2.《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议决议公告(披露
通过 月 11 日
次会议 票的议案》。 网站:巨潮资讯
网)
(2020-85)第五届
第五届监 监事会第四次会 2020 年
10 月 28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 审议
事会第四 议决议公告(披露 10 月 29
日 案》。 通过
次会议 网站:巨潮资讯 日
网)
(2020-94)第五届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第五届监 监事会第五次会
11 月 23 案》; 审议 2020 年 11
事会第五 议决议公告(披露
日 2.《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 通过 月 25 日
次会议 网站:巨潮资讯
案》。
网)
1.《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议案》;
2.《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2020-100)第五届
第五届监 监事会第六次会 2020 年
12 月 22 4.《关于所属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 审议
事会第三 议决议公告(披露 12 月 23
日 限公司分拆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 通过
次会议 网站:巨潮资讯 日
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网)
5.《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利
于维护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7.《关于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
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8.《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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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 2020 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通过审阅各项议案资料、人员
访谈等方式对公司各项决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和审核,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由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
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已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并严
格执行,由公司证券部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
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人员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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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
和查验。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2020 年度公司无股权、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检查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
南》等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生产情况的知情权。
(九)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的意见
2020 年度内公司实施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充分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治理水
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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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 2021 年的主要工作内容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
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
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积极
参与对财务审计监督,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增强
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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